歐洲壓力容器法規:PED、TPED、SPVD、AD 2000
確保遵守歐洲壓力容器法規:PED 、TPED 、SPVD 、AD 2000
因存在潛在危險和相關風險,歐洲的壓力容器法規紛繁複雜。由於不同產品標準各自針對具體類型的設備,製造商必須遵守政府或管轄法例和法規。
三大指令構成了歐洲市場壓力設備的法律框架:壓力設備指令(PED 2014/68/EU)、可移動壓力設備指令(TPED 2010/35/EU)和簡單壓力容器指令(SPVD 2009/105/ED)。除了以上三項指令外,德國壓力容器協會發佈的AD 2000壓力容器規範在德國適用。
我們擁有公認的全球專家網路,因而能夠為你的壓力設備保證合格評估和品質。我們提供廣泛的壓力容器檢測和檢驗服務,有助於你獲得必要的壓力容器驗證,從而使你的產品在歐盟和歐洲經濟區上市。
除了歐盟以外,其他地區也認可歐洲壓力容器法規的合規性。
壓力容器核對總和檢測服務優勢一覽
擁有140多年鍋爐和壓力設備檢查和驗證經驗,我們提供高度純熟的專業知識和行業知識,有助於你滿足目標市場的需求。
我們提供種類眾多的壓力容器驗證、檢驗和檢測服務,有助於你:
- 滿足在國外,具體而言在歐洲出口、銷售和推廣產品的前提條件。
- 理解歐洲和全球範圍內眾多壓力容器法規的相似性和差異性。
- 理解CE標誌的理念以及不同合格評估程式。
- 通過我們大量的全球經驗和行業專門知識,成功在國際市場上競爭。
- 實現你對目標市場的預期。
歐洲 PED 驗證服務
歐洲壓力容器指令(PED 2014/68/EU是壓力設備設計和製造的指引,是CE標誌的一項前提條件。這適用于壓力容器、蒸汽鍋爐、管道、熱交換器、存儲罐、壓力釋放裝置、閥門、調節閥和其他最高容許壓力高於0.5 bar的壓力設備。根據所產生產品的風險類別,你可以選擇不同模組組合,從而滿足PED要求,取得使用CE標誌的授權。
歐洲PED驗證包括完整系列的壓力容器檢測、檢驗和認證。我們評估產品合格性,並保證你所生產之壓力設備的安全性,同時滿足歐洲各項指令和標準。
作為PED 2014/68/EU的提名檢驗機構,我們富有資質的專家能夠支持你獲得PED認證,同時確保符合壓力設備指令的要求。我們在驗證、製造和檢驗的過程中為你提供協助。我們在全球有300多名經核可的檢驗員,為你提供全面的服務,從產品到系統和人員認證。
產品認證
德國萊因TÜV專家擁有各種類型所有蒸汽和壓力設備的專門知識。作為簡單壓力容器和設備的驗證機構,我們根據歐洲壓力設備指令為你提供廣泛的產品和設備檢測和驗證服務,包括:
- 在規劃和生產階段,壓力設備的產品審批、資質和檢測。
- 根據德國萊因TÜV自行開發的Cape計算程式軟體進行壓力設備計算(CaPE)。
- 根據歐洲和國際法規進行壓力設備的設計和個別或型式審批。
- 根據TPED 2010/35/EU和ADR/RID進行危險品的可移動壓力設備型式審批,並監督內部檢驗服務。
- 壓力設備和容器的材料檢驗、材料適當性評估以及確保符合歐洲法規。
- 焊接流程認證 。
系統驗證
德國萊因TÜV不止對你的產品進行驗證,我們的專家也根據各國和國際法規和標準,如PED 2014/68/EU QA模組、TPED 2010/35/EU、AD 2000、ISO 3834或ASME規範提供系統驗證服務以及製造商審批。
這些要求是生產過程中品質保證的基礎。作為一家提名驗證機構,德國萊因TÜV根據當地和國際標準對你的品質保障體系(QA體系)進行驗證,從而確定你作為製造商的品質指標。
人員認證
德國萊因TÜV是官方人員認證機構。壓力設備指令2014/68/EU本身要求經過培訓、具有資質的無損檢測(NDT)人員來操作壓力容器和設備。因此德國萊因TÜV是多項程式公認的人員培訓、測試和認證機構。
德國萊因TÜV是製造商審批的驗證機構(根據DIN EN ISO 3834)。依據這一標準出具的證書不僅僅授予鍋爐和壓力設備製造商,同時一般也被公認為具有焊接技術能力的基礎證明。
對於所有壓力設備和容器的相關事宜,德國萊因TÜV為你提供全面的解決方案和服務,確保認證和符合歐洲壓力設備指令的要求。
歐洲指令
作為歐洲官方公認的提名驗證機構,德國萊因TÜV在以下歐洲標準相關要求方面是你的理想合作對象:
- EN 12952、EN12953:蒸汽鍋爐結構和工藝要求
- EN 13445:壓力容器檢驗和檢測指令
- EN13480:金屬工業管道標準
一些歐洲國家也頒佈各自特別法規。例如,英國頒佈了PD 5500(BS 5500),是針對非直接火焰焊熔壓力容器的規範;法國頒佈了CODAP 2000,經過完全修訂以滿足PED 2014/68/EU 的要求。德國適用AD 2000。如需瞭解AD 2000的更多資訊,請看下文。
可移動壓力設備指令(TPED )
可移動壓力設備指令或TPED,在2010/35/EU的最新修訂中也被稱作指令1999/36/EC,適用于可移動壓力設備和容器的型式審批評估、製造監督、初始和定期檢驗、合格再評估以及內部檢驗服務監督。指令也面向壓力設備的小型零部件,適用于公路(ADR—歐洲危險貨物國際公路運輸協定)、鐵路(RID—國際鐵路運輸危險貨物國際規則)和內陸水道運輸(AND—歐洲國際內河運輸危險貨物協定)。
TPED是一系列執行歐洲危險貨物國際協定的措施,旨在歐洲提供法律架構,使得受壓運輸的壓力容器例如高壓氣瓶、高壓汽包或壓力箱能夠在不因當地審批規定的限制下載歐盟地區製造、銷售和操作。
簡單壓力容器指令(SPVD )
簡單壓力容器指令或SPVD適用于所有內壓大於0.5 bar,用於存放空氣或氮氣的焊接容器,但該等容器不得明火加熱。一般而言,這些壓力容器設計簡單,批量生產。
SPVD是指令2009/105/EC,統一了所有歐盟成員國的法律和指令,旨在為整個歐盟市場建立唯一系列的壓力容器設備技術要求。
AD 2000
除了一般歐洲標準,德國和其他歐盟國家的製造商也必須遵守各國自己頒佈的法規。德國AD 2000是壓力容器和其他壓力設備的操作守則。這由德國壓力容器協會制定,該協會包括很多德國專門研究鍋爐和壓力容器的協會和機構。
AD 2000是關於壓力容器和其他壓力設備的安全性標準,但不包括設計用於核用途的產品和設備。因為目前歐盟成員國有義務進行統一,AD 2000法規也嚴格遵守歐洲PED 2014/68/EU。因此,在強制採用德國AD 2000法例和法規的情況下,製造商在這一特別審批框架內滿足EC指令的要求。